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公司家国家助学金工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下午17:00。若有问题,请及时到7教804反映!联系电话028-86293116
附件1: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汇总表
公司党委办
2020年11月10日
上一篇:永利3885网站户外运动会暨校级“阳光下的川农”运动会学院预选赛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 “聚焦十九届五中全会,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