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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安排

时间: 2016-09-23 点击次数:


 

关于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安排的通知

    全院各班主任、各位同学: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请严格按照《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我司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员工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审核认定工作。员工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员工代表为成员的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组。

    二、参与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三、程序:按《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四、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23

1、召开班主任、各小班班长(助班)认定工作培训会。

2、各小班召开班会,宣讲认定工作相关政策(附件1

3、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组(7-13人,单数,班主任任组长,申请认定者须回避,名单须公示3天),并将评议小组名单(附件2)电子档各一份于23日交至邮箱:914591740@qq.com

924-26

员工通过易班登录员工管理工作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927-30

1、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班主任必须参会否则视为无效,需重新召开评议会(监督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评议结果须公示3天(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督导员名单稍后公示);(注意:须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查表)

2、班主任登录员工管理工作系统填写评议结果,在线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通过认定员工的《调查表》于930日上午8:30-12:00,交至学院员工会办公室。

101-3

公司认定工作组登录员工管理工作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限班级、姓名、学号、认定等级)3天,在线向学校上报学院认定结果。

103-9

集团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3天,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咨询电话:86290993

 

 

 

                                                         公司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定稿).doc

改附件2:小班评议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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