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重要指示
习近平: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万众一心 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重要会议
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 为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学习参考
不忘初心 永远奋斗——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新华社评论员)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人民日报社论)
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四川日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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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讲话
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年4月26日)
习近平
这次座谈会是我主持召开的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一次是2016年1月在长江上游的重庆召开,这一次放在长江中游的武汉召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上看,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加大力度。这是我这次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目的。这几天,我先后到宜昌、荆州、岳阳、武汉以及三峡坝区等地,考察了企业转型发展、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污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航道治理、湿地修复、水文站水文监测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还到乡村、企业、社区等地作了调研,沿途听取了湖北、湖南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本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情况汇报。刚才,又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负责同志的发言,韩正同志也作了讲话。下面,结合调研情况和同志们的发言,我就3个问题讲点意见。
第一个问题:全面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形势和任务
2016年1月5日,我在重庆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两年多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江省市做了大量工作,在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及10个专项规划印发实施,超过10个各领域政策文件出台实施。二是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确立,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非法码头中有959座已彻底拆除、402座已基本整改规范,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化工污染、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长江水质优良比例由2015年底的74.3%提高到2017年三季度的77.3%。三是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势头,长江沿线11省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超过了45%。四是聚焦民生改善重点问题,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挑战和突出问题。
一是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两年多来,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但也有些人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入。有的认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就是不发展了,没有辩证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有的仍然受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旧观念影响,认为在追赶发展阶段“环境代价还是得付”,对共抓大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环境治理和修复项目推进进度偏慢、办法不多,甚至以缺少资金、治理难度大等理由拖延搪塞。这反映出一些同志在抓生态环境保护上主动性不足、创造性不够,思想上的结还没有真正解开。
二是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长江“双肾”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接近30%的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沿江产业发展惯性较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43%。长江岸线、港口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的问题仍然突出。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长江经济带内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源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生产储运区交替分布。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达1.7亿吨、超过250种,运输量仍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同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呈多发态势,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风险隐患加剧,等等。
三是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进展缓慢,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较弱,难以有效适应全流域完整性管理的要求。
四是流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条件差异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较大。三峡库区、中部蓄滞洪区和7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还很繁重。区域合作虚多实少,城市群缺乏协同,带动力不足。
五是有关方面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中央专项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规模不大,有关部门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统筹程度不强、整体效率不高。地方投资力度和积极性欠缺,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干部队伍配备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人才培养和交流力度也不足。
第二个问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关系
现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第一,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逐步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这就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做了大量工作,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再深入分析一下原因。化工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是有关联性的,抓的过程中有没有协同推进?抓湿地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时有没有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特别是从江湖关系的角度出发,从源头上查找原因,系统设计方案后再实施治理措施?我看到一份材料反映,嘉陵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四川、重庆的10余座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生态屏障战略意义重大。但是,经过30余年开发,嘉陵江上游布局了大量采矿冶炼企业,形成了200余座尾矿库,给沿江生态带来巨大威胁。位于嘉陵江上中游分界点的一些城市反映,尽管他们坚持生态优先、加紧防治,但仍饱受防不胜防的输入型污染之痛,城区及沿江城镇几十万人口饮用水安全频频受到威胁。从这个情况可以看出,目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谋一域”居多,“被动地”重点突破多;“谋全局”不足,“主动地”整体推进少。这就需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立足全局,谋定而后动,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我讲过“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治好“长江病”,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这要作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先手棋。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母亲河做一次大体检。要针对查找到的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然后分类施策、重点突破,通过祛风驱寒、舒筋活血和调理脏腑、通络经脉,力求药到病除。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管控单元,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做到“治未病”,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第二,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长江经济带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关键是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这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不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有的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蕴含的潜在需求认识不清晰,对这些需求可能激发出来的供给、形成的新的增长点认识不到位,对把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探索不深入。一定要从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上来一个根本转变。
我看到新华社一篇报道反映,位于长江“九曲回肠”石首段的一家临江化工企业,产业规模居世界前三,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但也是排污大户,严重污染问题多年难以解决,周围群众苦不堪言。这两年环保部门动真格严查,开出2700多万元的长江流域“史上最大环保罚单”,倒逼企业关闭污染严重、难以改造的生产线,投入约1亿元引进行业最先进的治污装置,不仅解决了多年的污染问题,而且推动企业实现了转型升级,一举两得。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长江经济带应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一是要深刻理解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涵。共抓大保护和生态优先讲的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前提;不搞大开发和绿色发展讲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是结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侧重当前和策略方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未来和方向路径,彼此是辩证统一的。二是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三是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第三,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坚定不移将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做好顶层设计,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
近年来,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专项治理和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非法码头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严防死灰复燃。有媒体报道,2015年启动的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但近期由于建筑市场对砂石的需求旺盛,长江非法码头反弹压力较大。有的部门在长时间高压监管后有所松懈,部分非法码头业主则偷偷摸摸重起炉灶,企图复建开工。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治理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我去四川调研时,看到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很好,要取得这样的成效是需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的。我了解到,2016年我在重庆座谈会上提到的府河成都段是天府新区的重要生态廊道,为了治理严重污染问题,当地政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按照一年治污、两年筑景、三年成势的时序要求,推动截污、清淤、补水同向发力,并采取景观提升、长效管理等措施,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实现干流和重要支流无污水下河,最终彻底解决河段严重污染问题。府河黄龙溪国控断面2015—2016年总体水质为劣5类,2017年总体水质为5类,今年前两个月均为4类,整体趋势是不断好转的。所以说,做好顶层设计后,只要一锤接着一锤敲,必然大有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结合实施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组织开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抓紧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管控机制,以空间规划统领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使用、航运发展等方面空间利用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好同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整体顶层合力。要对实现既定目标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扎稳打,分步推进。
第四,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长江沿岸长期积累的传统落后产能体量很大、风险很多,动能疲软,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巨大。但是,如果不能积极稳妥化解这些旧动能,变革创新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不仅会挤压和阻滞新动能培育壮大,而且处理不好还会引发“黑天鹅”事件、“灰犀牛”事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彻底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进而致力于培育发展先进产能,增加有效供给,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孕育更多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好“鸟”,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长江经济带集聚的人口和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均占全国40%以上,进出口总额约占全国40%,是我国经济中心所在、活力所在。同时也要看到,长期以来长江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是我国重化工产业的集聚区。有媒体多次报道,沿江“化工围江”问题突出,特别是磷化工污染问题,从磷矿开采到磷化工企业加工直至化工废弃物生成,整个产业链条都成为长江污染隐忧,加之地方政府担心整治力度过大影响财政收入,进而影响民生投入等,一直对化工企业监管有畏难情绪,造成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日益严重。2016年以来,湖北宜昌市意识到“化工围江”对制约城市发展的严重性,下定决心,制定化工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一手抓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化工过剩产能,推进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转、搬”,防范化工污染风险;另一手利用旧动能腾退出的新空间培育精细化工产能,引导化工产业向高端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新面貌。2017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14%、水耗下降13.7%,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9.3%、6.5%,地区生产总值保持稳定增长。实践证明,只要思路对头、扎实推进,实现旧动能和新动能的转换是大有可为的。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这其中,实现动力变革、加快动力转换是重要一环。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辩证关系,既要紧盯经济发展新阶段、科技发展新前沿,毫不动摇把培育发展新动能作为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又要坚定不移把破除旧动能作为增添发展新动能、厚植整体实力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长江经济带得天独厚的科研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下大气力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关停,采取提高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多种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在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新型城镇化、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口,协同增强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长江经济带是“一带一路”在国内的主要交汇地带,应该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实现同“一带一路”建设有机融合,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五,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等多个方面,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长江经济带的各个地区、每个城市都应该也必须有推动自身发展的意愿,这无可厚非,但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从整体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自身发展放到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目前看,长江经济带发展无序低效竞争、产业同构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圈地盘、抢资源、条块分割、无序竞争的情况,还存在抢占发展资源、缺乏协作精神、破坏产业链条的连接和延伸等问题。我经常讲,我们国家物流费用成本偏高,这其中就有运输效率不高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种运输方式各自为政发展,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协调不畅、彼此结构不平衡不合理导致的。沿长江通道集合了各种类型的交通运输方式,要注意加强衔接协调,提高整体效率。比如,一直以来严重制约长江航运的三峡船闸“肠梗阻”问题,能不能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局出发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有的专家提出以建设沿江重载铁路的办法一劳永逸破解这个问题,是否可行、能否实现,要抓紧论证确定。再比如,沿江三大城市群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能不能结合所在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放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一盘棋”中研究提出差异化协同发展的新目标新举措?各大中小城市在明确自我发展定位和方向时能不能立足整个城市群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找到自己错位发展的重点方向,解决好同质化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必要认真研究思考。推动好一个庞大集合体的发展,一定要处理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然后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方面下功夫,做好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这篇大文章。
这里,我点几个问题。一是要深刻理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义,各地区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政策精准化、措施精细化、协调机制化的要求,完整准确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要更好发挥统领作用,在生态环境、产业空间布局、港口岸线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明确要什么、弃什么、禁什么、干什么,在这个基础上统筹沿江各地积极性。三是要完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重大问题,如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怎样统筹协调发展、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如何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破解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无序发展问题,等等。四是要简政放权,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清除市场壁垒,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要探索一些财税体制创新安排,引入政府间协商议价机制,处理好本地利益和区域利益的关系。
第三个问题:加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工作力度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安排。要按照这些部署和安排,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工作抓实抓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制,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搞选择性执行。这是对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考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要统一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要铆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及时帮助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沿江11省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实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调动各方力量。“人心齐,泰山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仅仅是沿江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要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强化上中下游互动协作,下游地区不仅要出钱出技术,更要推动绿色产业合作,推动下游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中上游地区流动。要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
第三,强化体制机制。要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主要是管两头,一头是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另一头是加强全流域、跨区域的战略性事务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省的层面主要是做到承上启下,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市县层面主要是因地制宜,推动工作落地生根。
第四,激发内生动力。要加强对有关部门、沿江省市、相关企业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提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认识,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和倒逼企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母亲河。
同志们!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为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而共同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6月14日 02版)
●重要指示
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万众一心 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李克强作出批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习近平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百里者半九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实现精准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攻坚战,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细化实化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凝聚起更大力量,真抓实干,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要注重精准扶贫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注重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互衔接,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有机结合,推动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确保三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6月11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把抓落实、促攻坚工作导向树立起来,坚持目标标准,贯彻精准方略,压实攻坚责任,打造过硬的攻坚队伍,完善督战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攻坚举措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安排部署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省区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部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班学员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设分会场。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6月12日 01版)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同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必须同舟共济、共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完善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
(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各地参照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严格责任追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全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以上。
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强化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注重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就此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产业链体系。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以北方采暖地区为重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深化低碳试点。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出台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
六、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高重点区域接受外输电比例。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鼓励余热、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及珠三角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均下降10%左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汾渭平原煤炭消费总量均下降5%左右;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显著提高重点区域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到2020年,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2019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力争重点区域提前供应。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
(四)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北方防沙带建设,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增加林草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区域预报中心具备7至10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具备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并精确到所辖各城市。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机扫。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综合利用。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七、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一)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长江经济带于2018年年底前、其他地区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三)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市、县级政府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到2020年,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现有船舶到2020年全部完成达标改造,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长江流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
(四)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渤海海区的渤海湾、辽东湾、莱州湾、辽河口、黄河口等为重点,推动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严格控制海水养殖等造成的海上污染,推进海洋垃圾防治和清理。率先在渤海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统筹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渤海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已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要依法重新进行评估和清理。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重点江河湖库及重点近岸海域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一)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第一批分类示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三)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九、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建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二)坚决查处生态破坏行为。2018年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
(三)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20年,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全面保护天然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休渔禁渔管理,推进长江、渤海等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养生息。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保障举措,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治理体制。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按海域设置监管机构。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国家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按照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要求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实施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平台。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
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的市、县级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上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在长江经济带率先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2020年,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核安全工作的统筹。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国有资本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定价机制和补贴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快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加快制定和修改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鼓励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大数据应用和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国家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省、市级政府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省、市、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技术交流和务实合作,支撑核安全和核电共同走出去,积极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国家及各地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省、市两级要依托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到2020年,实现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信息平台。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6月25日 01版)
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基本原则
——明确责任,协调有序。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明确科研诚信建设各主体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同、联动,形成全社会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合力。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构建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求的科研诚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实践养成、调查处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在提高诚信意识、优化科研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
——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多样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
——坚守底线,终身追责。综合采取教育引导、合同约定、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坚持零容忍,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三)主要目标。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规则健全完备,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有效运行,覆盖全面、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诚信规范成为科技界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全社会的诚信基础和创新生态持续巩固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二、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科技部、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的科研诚信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保障。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加强科技计划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明确要求教育、医疗、学术期刊出版等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要强化对院士的科研诚信要求和监督管理,加强院士推荐(提名)的诚信审核。
(五)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是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通过单位章程、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及聘用合同,对本单位员工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或约定。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工作经费、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学术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或委托基层学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工作应以3—5年为周期持续开展。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和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等科技计划各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从事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科研经费审计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强化诚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六)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
(七)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项目(课题)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员工的科研诚信管理,对重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要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咨询评审意见。科技管理人员要正确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科研诚信要求。
三、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
(八)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修改完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要在各类科研合同(任务书、协议等)中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加强科研诚信合同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科研诚信履责情况的经常性检查。
(九)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要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地、院士增选、科技奖励、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从事推荐(提名)、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十)强化科研诚信审核。科技计划管理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院士增选、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工作的必经程序。
(十一)建立健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管理制度。科技计划管理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加强对科技计划成果质量、效益、影响的评估。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等成果管理制度。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情形的,应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论文等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十二)着力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提倡严谨治学,反对急功近利。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影响,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不把论文、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合理设定评价周期,建立重大科学研究长周期考核机制。开展临床医学研究人员评价改革试点,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四、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十三)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科技部、中国社科院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宣传、诚信案件调查处理、信息采集、分类评价等管理制度。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教育预防、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十四)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科技部、中国社科院要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统一的调查处理规则,对举报受理、调查程序、职责分工、处理尺度、申诉、实名举报人及被举报人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制定本单位的调查处理办法,明确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
(十五)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完善期刊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强化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优先要求,提升我国学术期刊影响力,提高学术期刊国际话语权。学术期刊应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审稿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
科技部要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将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对在列入预警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要及时警示提醒;对在列入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五、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
(十六)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教师、青年员工等的科研诚信教育,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开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加强教育。
科技计划管理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结合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特点,对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有效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十七)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教育培训作用。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工作,帮助科研人员熟悉和掌握科研诚信具体要求,引导科研人员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欺诈剽窃等行为,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
(十八)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创新手段,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十九)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科技部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中国社科院负责。科技部、中国社科院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科研诚信工作,做好受理举报、核查事实、日常监管等工作,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组织开展对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调查。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人所在单位是调查处理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明确本单位科研诚信机构和监察审计机构等调查处理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公正公平开展调查处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加强指导和及时督促,坚持学术、行政两条线,注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对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保障相关责任主体申诉权等合法权利,事实认定和处理决定应履行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科研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科学研究记录,对拒不配合调查、隐匿销毁研究记录的,要从重处理。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不实、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澄清、消除影响。
(二十)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积极开展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刑事规制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适时出台相应刑事制裁措施。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所在单位要区分不同情况,对责任人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奖金;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教团队格,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担任评审评估专家、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等资格;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终身禁止在政府举办的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等处罚,以及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或列入观察名单等其他处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属于党员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涉嫌存在诈骗、贪污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对包庇、纵容甚至骗取各类财政资助项目或奖励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要给予约谈主要负责人、停拨或核减经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二十一)开展联合惩戒。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统一处理规则,对相关处理结果互认。将科研诚信状况与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院士增选、人才基地评审等挂钩。推动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
七、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科技部会同中国社科院建立完善覆盖全国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对科研人员、相关机构、组织等的科研诚信状况进行记录。研究拟订科学合理、适用不同类型科研活动和对象特点的科研诚信评价指标、方法模型,明确评价方式、周期、程序等内容。重点对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或实施、科技统计等科技活动的项目承担人员、咨询评审专家,以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诚信评价。
(二十三)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等管理制度,明确实施主体、程序、要求。根据不同责任主体的特点,制定面向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科研诚信信息目录,明确信息类别和管理流程,规范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和信息应用等。
(二十四)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推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扎实推进。有关部门、地方应整合现有科研保障措施,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完成时间。科技部要建立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部门和机构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二十六)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研诚信正面引导。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十七)加强监测评估。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完善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企业享受政府资助等的重要依据。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定期发布中国科研诚信状况报告。
(二十八)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科技发展带来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共同完善国际科研规范,有效应对跨国跨地区科研诚信案件。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5月31日 01版)
●重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落实好干部标准,破除唯年龄偏向,改进后备干部工作,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推动落实常态化配备目标,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归根到底在于培养选拔一批又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接续奋斗。新时代新使命要求我们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长远的眼光、更有效的举措,及早发现、及时培养、源源不断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要按照做好新时代年轻干部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年轻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要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会议指出,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把各方面各领域优秀领导人才聚集到执政骨干队伍中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充足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把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实效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6月30日 01版)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
为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下午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举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政治理想、高尚政治追求、纯洁政治品质、严明政治纪律。如果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上的先进性丧失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这就是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的道理所在。党的政治建设是一个永恒课题。要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为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
中央组织部臧安民就这个问题作了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今天,我们以这个题目进行集体学习,目的是深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以此庆祝党的97岁生日。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在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不抓党的政治建设或背离党的政治建设指引的方向,党的其他建设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习近平强调,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我们所要坚守的政治方向,就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就是要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把全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就是要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就是要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守正确政治方向的坚强战斗堡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教育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用在破难题、克难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习近平指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要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突出政治标准。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增强政治免疫力。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让党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深入党员、干部思想和心灵。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磨难挫折中成长,在战胜风险挑战中壮大,始终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
习近平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使我们党永不变质、永不变色。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要扎紧制度的篱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习近平强调,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上就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炼就一双政治慧眼,不畏浮云遮望眼,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7月01日 01版)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至30日在成都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84人,候补省委委员17人。省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彭清华作了讲话。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听取和讨论了彭清华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彭清华就两个《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方面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省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会强调,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纲领、旗帜和灵魂,深刻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执政之问”,为解决当代中国前途命运问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四川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大理论体系,根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四川的生动实践,聚焦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时代课题,为治蜀兴川标注了时代方位、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谋划、指明了方向路径、描绘了美好蓝图。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蜀兴川最明确、全面、精准的定位,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改革发展量身定做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四川篇”,是指导治蜀兴川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历史方位,紧扣新时代新的实践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围绕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形成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围绕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活力,推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打造发展环境新优势;围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五个着力”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全面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繁荣发展、现代治理能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产业体系不优、市场机制不活、协调发展不足、开放程度不深等问题,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加快建设经济强省。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第一要务,大力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要做强“主干”,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要发展“多支”,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推动环成都经济圈、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竞相发展,形成四川区域发展多个支点支撑的局面。要大力促进“五区协同”发展,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发展;推动成都与环成都经济圈协同发展;推动“三州”与内地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内各市(州)之间协同发展。要完善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和体制机制,把经济区和城市群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万亿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领导体制和区域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区域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利益分享机制,打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共同体。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开展创新创造”“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根本动力,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部署落实,推动农业农村、国资国企、行政管理体制、电力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完成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做大做强人才智力支撑。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格局”“努力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的前列”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开放格局,大力实施全面开放合作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突出南向、提升东向、深化西向、扩大北向,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要强力推进以立体交通为重点的开放大通道建设,统筹实施综合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民用航空强枢纽、铁路发展提速度、公路网络上档次、内河航运扩能力,重点推进进出川高速铁路大通道和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陆海互济、东西畅达、南北贯通的“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和对外经济走廊。要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进国别合作园区建设,务实办好重大展会活动,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擦亮”“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扎实抓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合力攻坚,着力抓好彝区脱贫攻坚综合帮扶,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价值取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写好”“让四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生态重任,持续用力推进美丽四川建设。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规模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实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五大行动”,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推进依法治理”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法治保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壮大新时代四川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藏区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彝区禁毒防艾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等各方面风险,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
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政治保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四川有任何市场。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坚强政治定力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进一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要持续深入加强政德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好体检、休假等制度,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性。
全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宣讲,继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切实抓好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担当担责、苦干实干,清正廉洁、作好表率,充分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把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发展作出的总体擘画一步一步变为现实,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来源:《四川日报》2018年07月01日 01版)
●学习参考
不忘初心 永远奋斗——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
新华社评论员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习近平总书记庄严豪迈的宣示,道出了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定自信和使命自觉,激励着全党不忘初心、永远奋斗。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从党的诞生这一“开天辟地的大事变”开始,经过近百年艰苦奋斗,我们党从只有几十名党员到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不断发展壮大。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们党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攻克了一个个大难关,实现了一个个大转折,创造了彪炳史册的大事业,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南湖的一叶扁舟,到巍巍中国号巨轮,党的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大国大党,正道沧桑。中国共产党之“大”,在于领航中国、造福人类的大担当。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勇于担当的奋斗史。革命年代抛头颅、洒热血,建设时期讲奉献、拼命干,改革大潮中涉险滩、闯新路……一代代共产党人不懈奋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进入新时代,党要带领中国人民整体消除绝对贫困,实现中华民族企盼千年的小康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何等的雄心壮志,又是何等艰巨的历史使命!大担当,呼唤全党的大作为。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尽心尽力,挺起担当的宽肩膀,练就成事的真本领,党和国家的事业必将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铸就新的辉煌。
中国共产党之“大”,在于勇于自我革命的大气魄。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正视问题、祛病疗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保持高压态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深刻昭示: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在新征程上,唯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继续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党才能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
中国共产党之“大”,在于人民至上的大情怀。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惠民措施落地生根,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百姓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必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立志于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永远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开新局于伟大的社会革命,强体魄于伟大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必将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来源:新华网)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人民日报社论)
时间砥砺信仰,岁月见证初心。7月1日,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指出:“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只要我们党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一定能够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在庆祝党的生日的时候,全党同志要响应总书记“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伟大号召,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书写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
今天的中国,正在向着历史的山巅行进。中国共产党人的奋勇开拓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形成穿越时空的激昂合奏。“红色理论家”郑德荣,毕生追求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植物学家钟扬,以颗颗种子造福万千苍生;“当代愚公”黄大发,修完“生命渠”又带领村民走上致富路;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年近九旬还在为中医药创新继续探索……在改革创新最前沿奋力争先,在脱贫攻坚战场上闯关夺隘,在基层治理第一线躬身实践,神州大地上,千千万万共产党员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回首97年发展历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赋予我们新的历史使命。前行于百尺竿头,发展正中流击水,任务千头万绪,挑战无处不在。8900多万党员唯有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定舍我其谁的信念、勇当尖兵的决心,勇担使命、奋发有为,做开拓者、当实干家,才能不负历史重托,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要不忘初心,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只意味着全面小康一个不能少、一个不掉队,也意味着还老百姓蓝天白云、清水绿岸;不仅要求完善治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也要求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是我们党对人民的承诺。新时代再出发,我们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要牢记使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蹄疾步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有待提升;改革广度深度压茬拓展,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任务繁重;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求我们更加准确把握国际形势,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历史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机遇属于勇于创新、永不自满者。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需要一大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新时代再出发,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要奋发有为,以更硬的肩膀扛起历史责任。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攻坚克难,共产党员是排头兵;跨越发展,领导干部是领头雁。能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是不是能够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人民期待着我们的担当,历史凝望着我们的作为。全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保持爬坡过坎的压力感、奋勇向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将伟大梦想变为中华大地的生动实践。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些重要时间节点,呼唤着我们接续奋斗、永远奋斗。踏上万里征程,心怀千秋伟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举理想之旗、扬奋斗之帆,把党和人民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07月01日 01版)
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四川日报社论)
高举思想旗帜,坚决维护核心,一张蓝图绘到底,重整行装再出发!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站在新的发展起点,结合新的实践要求,与时俱进谱新篇,进一步丰富完善四川发展的战略谋划,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两个《决定》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主题和主线贯穿全篇,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定位上合理分工,内容上各有侧重,形成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既一以贯之坚持省委既定部署,又与时俱进作出新部署、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一致性、保持连续性、富有针对性、突出指导性,系统回答了事关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方向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我省实际,顺应群众期盼,必将成为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性文献。
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作为根本指针,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纲领、旗帜和灵魂,深刻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执政之问”,为解决当代中国前途命运问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大理论体系,根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省的生动实践,聚焦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时代课题,为治蜀兴川标注了时代方位、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谋划、指明了方向路径、描绘了美好蓝图,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四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往深处做、往实里抓,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开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
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必须把握历史方位,顺应形势发展,对内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对外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格局决定大局。谋划我省发展,首要在于审时度势抓住事关我省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问题。省委提出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既是立足现实的重大考量,也是对历届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的延续和提升。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就是要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打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共同体。谋划我省发展,还要用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这个重要法宝,以“突出南向、提升东向、深化西向、扩大北向”为战略方针,把南向和东向开放合作摆在现阶段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效对接先进生产力,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快构建“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努力使我省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的最前列。
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必须找准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出实招、谋实策,切实解决好一些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交通是发展现代化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动脉”,也是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重要支撑,对于我省这样一个内陆省份尤其重要。我们要下最大决心,拿出最大力度,补齐高铁建设滞后的短板,统筹发挥空铁公水集成优势,全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举冲破阻滞我省“四向拓展”的“动脉血栓”,一举奠定“全域开放”的全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建立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具有四川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起支撑我省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还必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带动全局发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作为标尺,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工作做细做好做实;要发挥好我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相互促进、同频共振,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战略工程来抓,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要瞄准重点领域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确保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省委提出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战略举措和目标要求,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答卷。
(来源:《四川日报》2018年07月0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