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重要精神
习近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 坚定全国各族人民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重要文件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 年)》
●重要会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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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精神
习近平在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时强调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
坚定全国各族人民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参观展览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月13日前往国家博物馆,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他强调,改革开放4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中华大地发生了感天动地的伟大变革。党的十九大描绘了中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只要我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要通过展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党的理论是正确的、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是正确的、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是正确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明前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参观展览。
下午4时许,习近平等领导同志来到国家博物馆,走进展厅参观展览。展览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紧扣改革开放40年历程,紧扣改革开放的历史纵深感、群众获得感、发展成就感,安排设计了6个主题内容展区,多角度、全景式集中展示改革开放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部署,展现党中央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魄力和坚定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等反映党中央推进改革开放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决策部署的历史照片,拉开中国农村改革大幕的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包产到户“红手印”的雕塑,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天宫号空间站等模型,体现40年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性成就与变革的实物和资料,呈现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图片……逼真的实物模型、详实的图片图表、丰富的视频资料,吸引了习近平等领导同志的目光,他们不时停下脚步仔细观看,听取工作人员讲解,并询问有关情况。
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经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参观了展览。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4日 01版)
●重要文件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年9月8日)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师德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员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坚持优先发展,强化保障措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坚持定向发力,分类精准施策。立足四川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加大资源供给,创新体制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培养、补充、激活、调配一批教师。
(三)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公司产品。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规范教师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基层党组织,支持高等学校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市、县依托现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党员教师教育培训工作。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师党建工作,发挥“两微一端”等媒介的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格党员教师培养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把从事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考核奖励、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增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四川大地,办好四川教育。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系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研究工作。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六)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完善师德规范,明确师德红线,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师德监督,完善师德监督机制,畅通师德师风沟通渠道。推行师德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弘扬高尚师德,深入发掘师德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师德楷模,广泛展示教师风采,在全社会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形成强大正能量。
三、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七)大力加强师范教育。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四川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统筹规划全省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布局,将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纳入省“双一流”建设支持范围,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落实普通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按政策标准足额安排师范院校生均经费,促进师范专业发展。落实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加强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建设,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和公司产品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全省师范教育质量报告。提高师范专业生源质量,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青年就读师范专业。强化教师教育团队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师范院校评估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整合优势学科的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及信息技术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严格实行师范生公司产品实践不少于半年的制度。推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双导师”制度。改革教师培养补充模式,积极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本土化”教师。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工作。加大音乐、体育、美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师培训”,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和跟岗学习,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在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中小学建设教师发展基地,承担教师跟岗培训、师范生实习等任务。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实施名师名董事长培养计划,建设一批“名师名董事长工作室”,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壮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领军人才队伍。落实董事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提高培训和高端研修,提升董事长办学治校能力。组织开展教师、董事长研修访学,大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和董事长队伍。
(九)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推进幼儿师范学院建设。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前移幼儿园教师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逐步扩大本科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强民族地区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优化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学开设儿童发展、保育活动、教育活动类课程。支持师范院校与政府、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强化实践性课程,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
(十)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大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设立职业教育师范学院,依托现有资源积极推进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新团队。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完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协同培养培训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激励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团队培养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切实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互兼互聘制度,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位,吸引企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兼职任教。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一批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海外研修访学。
(十一)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支持教师提升学历层次。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辅导员。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进修交流访学制度,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机制,积极推动国内外、省内外教师双向交流和培养培训。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人才强省和“双一流”建设,统筹实施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支持高等学校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依托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汇聚培养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
四、切实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十二)科学配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倾斜;村小、教学点等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原则,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大力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切实解决结构性缺员及编制不足等问题。各地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满足教师编制需要,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解决因编制不足导致的中小学教辅、安保、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配备问题,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行市域、县域内高中教团队源共享制度,切实满足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十三)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团队源。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将教职工岗位设置到校并统筹管理教师,切实加强县域内教师的考核评价、岗位竞聘、交流轮岗等工作。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董事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董事长任期制管理,严格聘期和任期考核,推动城镇优秀教师、董事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实施好省级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十四)优化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落实国家中小学教团队格考试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团队格。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心健康,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将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将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政策,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办学治校活力。
(十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评审与教师聘用衔接。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小学中级和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加强教师聘后管理,强化聘期考核,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活力。积极推进中小学董事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加强中小学董事长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董事长队伍。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员工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
(十六)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配齐配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完善职业院校教团队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公司产品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团队格的必要条件。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畅通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绿色通道”,高等职业院校按规定自主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条件的双师型和实训专业技术人员。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兼职任教。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专设流动岗位,自主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十七)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人员总量内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自主用人。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公司产品实习作为认定公司产品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团队格的必备条件,岗前培训和公司产品实习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教团队格。高等学校要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外籍教团队格认证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高等学校可采取建设周转房或实施租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困难。
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按规定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放证书、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强化岗位竞聘管理,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
五、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十八)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十九)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确定适当比例用于人员分配,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实行中小学董事长职级制的地区,根据实际实施相应的董事长收入分配办法。
(二十)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好“四大片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鼓励各地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各地通过建设教师公寓、周转房或实施租房补贴等方式,让农村教师住有所居。实施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青年教师倾斜,关心农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农村青年教师队伍。为农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一)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按规定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购买补充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
(二十二)改革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水平。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自主进行内部分配;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高等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等,可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二十三)全面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开展“天府名师”、省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争取申报设立“乡村教师贡献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予以奖励。开展“最美教师”寻访活动。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落实优待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对教师进行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推行中国特色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完善教师权利救济制度,保护教师教育管理员工的正当权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为教师安排健康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让教师有归属感、成就感、幸福感。
六、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十四)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充分信任、紧紧依靠教师,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直面教师队伍建设最急需、最紧迫、最艰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突破口、下狠功夫,不做表面文章、不搞“一阵风”,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和壮大专业机构专门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二十五)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稳步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支持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教师省级培训,鼓励市(州)、县(市、区)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投入,保障教师培训需要。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学校要安排教师专项培训资金,确保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教师待遇及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来源:《四川日报》2018年9月10日05版)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现就教师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抓师德同责,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团队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团队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团队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申诉。对高校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七、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八、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如有学校反复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分管校领导应向学校做出检讨,学校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督导下进行整改。
九、各地各校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民办高校的劳动人事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遵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教育部关于印发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教师〔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员工、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二、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操作性。要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随意化。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四、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员工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团队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贯彻落实准则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公司产品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员工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公司产品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员工。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员工,严格要求员工,做员工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员工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员工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员工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员工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 年)》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乡村振兴大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彰显特色、留住乡愁,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原则,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为主攻方向,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大幅提升,村民卫生习惯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历史文化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基本消除,美丽经济蓬勃发展。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全省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2.5万个。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县(市、区)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明确做大、保留、整治、撤并的具体村庄范围,形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村庄建设格局,防止资源错配、造成浪费。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核心内容,编制专项规划或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和资金来源。在编制规划时要突出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确保规划内容落地落实;要注意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村民需要;要注重体现村落特色,体现村落形态,保持乡土风情,留住当地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前庭后院、瓜果飘香,不简单模仿城市社区,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项目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
要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强规划管理,将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
1.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地方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就近分散处理等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处置模式。积极探索适合“三州”和偏远、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易腐垃圾和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实行堆肥或厌氧消化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理,对建筑垃圾等实行就地填埋或加工利用。每个村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每个县有垃圾处理厂。在全省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补一点”等做法,逐步实现自然村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探索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完善的治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管制度、长效的资金保障。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0%以上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养殖、调运、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深入推进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增值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到2020年,实现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农村“污水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建设目标,2020年前力争建成水美新村2000个以上,美丽渔村50个以上。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先在居民人口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有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避免盲目照搬城市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在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可同步实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推广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0年,实现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对于平原地区或城市近郊的农户,研发厕浴一体化改造产品,选择单户、多户、联户等改厕模式,推广分散式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将厕所、厨房等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对于中低山、丘陵地区的农户,推广厌氧发酵、膜生物降解(MBR)等技术的资源综合利用厕所;对于高寒缺水地区的农户,推广使用风光新能源、循环微水冲、泡沫封堵、微生物耗氧堆肥等技术建设粪尿分集式厕所;对于农户开办的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推广使用装配式厕所。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在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中实施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改建。加强厕所粪污治理,全面消除露天粪坑,推行粪肥无害化处理后还田,有效衔接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统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制定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导则,充分运用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通过新建、改建或与村委会整合建设等形式,推进农村环保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处公共厕所。加快乡村旅游厕所配套,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各类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1226座乡村旅游厕所新建和改建任务。推进农村公路沿线、客运站点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建立农村公共厕所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的市场化运管模式。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积极推动家园美化。
突出川西林盘、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族地域特点,继续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的肌理形态。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断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高质量展现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
加快实施道路硬化。大力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合理选择路面材料,积极推行各类适宜农村的生态透水型路面设计,鼓励传统村落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等传统路面形式。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古树名木保护、湿地恢复等工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搞好绿化。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鼓励采用乡土树种,凸显地域乡土特色。制定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和责任,实施珍贵树木的种植保护计划。
分批实施照明亮化。根据村庄规划和基本条件,分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加大设备设施的管护力度,保证乡村路灯正常使用。
集中开展环境净化。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不用且濒临坍塌的杂物房、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保护利用乡村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及乡土文化本土人才。
(四)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六网一中心”工程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路水电气信防“六网”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2019年实现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公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分段设计,注重与周边景观相互融合,不搞过度绿化;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行政村联网路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加强农村公路和客运设施的管理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电压不达标、不通动力电等问题,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因地制宜推动沼气、太阳能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智慧乡村”“宽带乡村”“高清四川”“光网四川”“无线四川”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书报全民读,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看,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大力开展“雪亮工程”建设,着力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到2020年实现符合建设条件的村全覆盖。
以“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增量扩能为目标持续推动村级“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在加强原有便民服务、农民培训、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商贸物流6项服务的基础上扩展农民群众有需要的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中心选址要位于农户聚居区中心,方便群众生活。可在公共服务中心周边,根据学前教育规划需要建设幼儿园,配套建设养老、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要求贯穿始终,对地震、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生态脆弱地区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实现上述区域每个村都有避灾安置点。
(五)实施发展美丽经济“五变”行动实施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家园变花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五变”行动,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森林康养、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美丽业态,走出一条具有四川乡村特色的“美丽经济”路径。
(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扎实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治理和修复,维护好“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系统治理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和田园景观格局。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木覆盖率达到5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0%。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对照“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标准,全面摸清本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农业面源污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农村住房功能不完善和特色不鲜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项目清单和资金预算。要推进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规划编制。以全面摸底调查的结果为依据,以县为主体,编制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确定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实施项目。编制2019年年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实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竣工时间。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抓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清单中的问题整改。
(四)开展考核验收。2019至2020年,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采用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底对各地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评定一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完成情况差、考评结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范畴。市(州)党委、政府对本地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好协调、督查等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宜居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资金筹措、推进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018年及以后摘帽的贫困县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为头等大事,在结合脱贫攻坚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同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乡镇和村是实施主体,要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省财政要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调整资金分配方式,更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争取更多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宜居乡村建设。采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设施用具等应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构建多元合理的投入机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服务机制。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投向、价格双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供给和金融基础设施投入。梳理宜居乡村建设融资需求,做好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和“三农”专项金融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市、区)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四)创新城乡人口流动居住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支持能人回乡,城镇居民下乡创业、休闲养老,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在摸清农村空闲农房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空闲农房资本化,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宜居乡村建设,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建立日常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制定不同类区的考核验收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表扬奖励一批、通报批评一批。强化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策资金奖补挂钩,作为有关市、县(市、区)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以多数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协会、村民理事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七)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来源:《四川日报》2018年11月16日04版)
●重要会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
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宝贵经验
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王沪宁韩正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14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总结改革开放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重大意义和伟大成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续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关财税政策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工作方案》、《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北京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
会议指出,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支持海南建设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政策体系,做好各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尽快把四梁八柱搭建起来。对海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调整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要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有效保护各方合理权益,创新调控、监管、服务方式,合理运用公共政策给予引导和支持,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会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会议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会议指出,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利于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深化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改革,调整优化媒体布局,推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要坚持管建同步、管建并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会议强调,科技期刊传承人类文明,荟萃科学发现,引领科技发展,直接体现国家科技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要以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期刊为目标,科学编制重点建设期刊目录,做精做强一批基础和传统优势领域期刊。
会议指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加强内容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出版管理,着力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出版体制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出版产品和服务。
会议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会议强调,要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北京市委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事,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行之有效的做法。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树立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工作,把回顾总结40年改革开放同新时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吸取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同解决现实矛盾问题结合起来,把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起来,把深化改革开放同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力度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要注意从历史、全局、战略的高度总结40年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突出时代性、思想性、实践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带有共性、规律性的问题,要注意总结和反思,以利于更好前进。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部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既取得很多重大历史性成就,也创造和积累了很多改革的新鲜经验。要把这个阶段改革工作总结好,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精神风貌展现好。
会议强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抓改革落实上下更大气力,关键是找准问题、抓住问题、解决问题。既要关注整体面上改革推进落实情况,也要善于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确保问题发现一个就能解决一个。地方抓落实要从全局高度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使地方改革更好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把党中央要求搞准,把存在突出问题搞准,做实改革举措,提高改革效能,切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指出,40年实践证明,越是环境复杂,越要保持战略定力,把得住大局,看得清方向,站得稳脚跟,担得起风险。我们要加强战略研判,既谋划战略性改革,也推动战役性改革,通过改革来释放内需潜力、激发经济活力、培育增长动力。要营造好改革开放社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思想认识问题,善于听取正确意见,坚定全社会改革信心。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5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