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入学习、工作、居住地或人才服务中心等党组织。
(二)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
(三)转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要网上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转接。
二、转接流程
(一)毕业生党员先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核准转入基层党支部名称。转省外的,核准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转入基层党支部名称。
(二)院所登记报送党员转接信息登记表(6月1日前)
请各分党委准确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附件1),确认介绍信抬头、接收单位和党支部名称,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6月1日前将登记表电子档(附件1)发组织部邮箱(zzb@sicau.edu.cn)。
(三)网络发起转接(6月1日—6月10日)
请各分党委依据收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
(四)打印纸质介绍信(6月上旬)
打印转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雅安市委组织部盖章分发至各单位。
(五)做好纸质介绍信领取记录(离校前)
各分党委及时将纸质介绍信和专用信封分发给员工,并请员工签字确认,登记联系方式(附件2)。通过邮寄等方式分发的,务必要求本人签收。提醒员工阅读信封背面的“党员须知”。
(六)党员本人后续转接(90天内)
转省外的,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到所填报的具有接收权限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转接成功后及时寄回介绍信回执联;转省内的,党员持身份证到目标党支部报到。需要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将组织关系转出,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玖拾天,请在介绍信有效内办理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
(三)转省外的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统一编号。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贰零贰零年陆月。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8日
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抬头填写说明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常见写法
1、西南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2、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
3、武汉理工大学——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4、华南农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