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全国两会议程安排
3月2日 | 政协会议新闻发布会 |
3月3日 | 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 |
3月5日 | 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 |
3月13日 | 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