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时间:11月30日14:30
宣讲地点:麦立方
请有意愿的同学届时携简历准时参加!
眉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相关要求
一、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具体要求。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事业单位、企业放宽至本科学历(具体要求以附件3、4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
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为编制内考核招聘引进,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网络报名:考生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下载《眉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所报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各岗位报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4)。
现场报名:考生可在举办“眉山i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的高校现场报名。现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眉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引进始终。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考生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应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员工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开考核。
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在眉山市,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此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拟聘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拟聘人选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拟聘人选须配合考察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拒不按要求配合考察的拟聘人选,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023年高校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规定了最低成绩的岗位,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最低成绩。
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程序
(一)按照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要求应聘。
(二)与用人单位商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各岗位最低服务期要求详见附件3)
(三)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
五、信息和咨询
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为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此次人才引进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申地址:川农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