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 9月18日前,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如实填写《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者如实填写《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认定表或简况表(单独装订)和证明材料(单独成册),一式1份,连同认定表或简况表的电子版递交到刘伍梅老师处。
2. 9月22日前,学院审核。
3. 9月25日前,遴选结果在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4. 9月28日前,材料报送。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认定表或简况表及证明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5. 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二、注意事项
1. 近3年时间期限为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请不要填写超过期限的内容。
2. 所填写发表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若为SCI收录,须在简况表第一页发表刊物栏注明SCI收录,并标注影响因子。
3. 证明材料只提供最具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纸张均为A4纸。 包括:
(1)学位证书复印件。
(2)近三年正式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封面、目录、首页或检索证明,中文论著附杂志封面及目录,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审定证书等复印件。
(3)近三年作为课题负责人的国家、省部级课题或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的子课题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永利3885网站
2017年9月13日